港府欲再推《禁蒙面规例》 议员加码:删除建制派被曝个资

香港示威者周日(6日)上街游行抗议《禁蒙面法》。(图/路透

记者张靖榕综合外电报导

香港《禁蒙面法》5日实施以来,因其针对警员执法权限模糊,有任警员随意执法之嫌,引起示威民众极度反弹,警民冲突张度仍居高不下。港府周日(6日)晚间发表声明直指示威民众「蒙面的暴徒」,并强力谴责纵火、向警员投掷汽油弹等行为,强调危险态势证明香港需要引用此前40年未曾启动的《紧急法》。

港府声明中批评道,连日的暴力行为社会陷入恐慌和混乱,影响多项公共服务,许多商家因担心受破坏而暂停营业市民也因担心自身安全而不敢外出。声明中称示威者为「暴徒」,指出暴徒一度让港铁陷入全面停顿,影响市民生活交通

游街示威再度演变成警民冲突。(图/路透)

星岛网》报导,香港社会目前处在「广泛和即时的危险」当中,足以证明港府有必要引用《紧急情况规定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另外,立法会议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禁蒙面法》赋予警员的额外权力仍合乎比例,加上当局已经预期短期内冲突会再升级,相信颁布此法有助于警方执法。

叶刘淑仪称,港英政府曾于1970年代引用《紧急法》处理能源危机,说明动用该条例不一定会限制或打压人权自由。如今《禁蒙面法》已经立下引用《紧急法》的先例,她企图更进一步引用《紧急法》以遏止「暴徒」。

▲港警向示威者发射催泪弹。(图/路透)

由于日前包括43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在内,多人的住址曝光网路上,叶刘淑仪表示,此举让他们担心人身安全,隐私严重遭受侵犯,因此建议政府再度援引《紧急法》,立法要求媒体网站删除相关资料

行会成员资深律师汤家骅指出,叶刘淑仪的建议可行与否仍有待讨论,但透过《紧急法》订定的规例,都必须符合《基本法》和《人权法案条例》;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则痛批叶刘淑仪的建议过于「疯狂」,不可行之外又严重侵犯人权,一旦通过实行将会引发香港更多民众上街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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