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5个月「拘捕3000反送中示威者」 港媒:政府曾考虑特赦可行性

香港示威活动多次爆发警民冲突 。(图/记者黄彦杰摄)

记者朱世凯综合报导

反送中示威持续近5个月,港警期间共拘捕将近3000名示威者。《香港电台》5日引述消息政府内部曾考虑过引用《基本法》48条12款,特赦反修例运动被捕人的可行性前提是一定要完成整个司法程序,亦不能事前作表态,以免影响司法独立特首林郑月娥则说不检控、不追究是「不会发生的」,但她没有表态在司法程序完成后是否会考虑。

▼港媒指出,有将近3000名示威者被拘捕。(图/记者黄彦杰摄,下同)

报导指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名誉资深律师陈文敏认为,法律有赋予特首、律政司警务处处长,用不同方法,达到广义特赦的效果,包括停止起诉和调查。不过,行政会议成员兼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说,不检控违法者,违反法治精神,「律政司有检控权,任何人包括特首都不能干涉。」

汤家骅又认为,需要在尊重法治的原则行使特赦权,如果要抚平社会伤痕,可以透过和解委员会的方式处理。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也不认同全面特赦,她建议仿效英国2011年骚乱后设立的「骚乱社区受害人委员会」(Riots Communities and Victims Panel),在完成整个司法程序后,由委员会决定是否特赦。

梁美芬重申香港是法治社会,每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可以真诚认错,都可以考虑(特赦)。」据悉,林郑月娥上(10)月曾被问到会否考虑特赦,她当时回应,「叫我们不再追究、释放,这个大家都知道不可能做到,因为大家都重视法治精神。」她提到基本法条文列明特首可对已判刑个案行使赦免,但若现时谈特赦,恐怕会对社会发出一个错误信息:违法行为是不重要,因为最终会被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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