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檢方爭議多?律師這樣分析
新竹市长高虹安在市长选前被指控担任立委期间,涉嫌诈领46万元助理费,检方高虹安前助理暂停录音16分钟成为罗生门,立院质询期间,法务部长蔡清祥坦承不应发生;律师黄秀惠在脸书发文,指这场质询在法界引起不小讨论,有很多检察官背景的法界同事,对怎么会用这样的侦讯方式感到不可置信,昨天爆出「泼咖啡」企图灭证内容,更让人质疑当中恐有政治攻击、舆论操纵等目的。
律师黄秀惠昨在脸书发文,指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5项「持有卷宗及证物内容之人,不得就该内容为非正当目的之使用」,辩护人、律师、检察官任一方,都不能拿未公开审理的卷宗,在法庭外、非诉讼目的来使用。
黄秀惠说明,因证物、笔录通常对被告有利、不利都应俱陈,故应在诉讼过程以正当程序提出,如于法庭外选择性地泄漏对某方有利资讯,试图影响舆论或审判,则宛如媒体资源大战,对法庭中的任何一方都极不公平。所以为何刑事诉讼法会规定无论是侦讯不可中断,或卷宗证物仅限诉讼目的使用,都是对人权的保障。
据悉,该曝光笔录为一年多前,一名助理听闻另一名助理所述。黄秀惠说,该笔录属「传闻证据」,这是侦查阶段的事情,检察官当时也未声请羁押,显然与该案在法院审判是否成罪无关,很明显是带风向、影响舆论的斧凿痕迹斑斑。
黄秀惠说,司法官训练应更加强刑事诉讼法的教育,否则这些明显违法情事若接二连三爆出,恐危害到人民对于司法的信任,毕竟司法是人民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人民的最后一线希望。
新竹市长高虹安。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