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高虹安涉贪 律师批选择性记载

台北地院审理新竹市长高虹安于立委任内涉诈领助理费案,台北地方法院6日勘验光碟。(赖佩璇摄)

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案,台北地方法院6日开庭勘验调查及侦讯光碟,其中高的前助理陈奂宇、陈昱恺对酬金、加班费要缴回表示是听从前行政主任黄惠玟的指示照办。高虹安律师团批评,由勘验结果可得知,本案检察官或调查站在做笔录时,对有利高的相关证人证述,刻意没有记载,甚至还会用一些错误或不当的前提,来询问相关证人,也没有像检察官所说所有证人都认罪。

高虹安律师团向北院声请勘验调查及侦讯光碟,法官共勘验21个片段,认定属连续、无间断的录音,且没有不正常置入或跳格情形。当庭勘验的光碟,是高虹安律师团整理出共犯供述「有利高虹安」部分,律师团并声明,下周会声请向有关机关函询书面证据为证据调查,合议庭订13日再开庭,将勘验黄惠玟的侦讯及调查光碟。

法官6日逐一勘验21个片段,并认定属连续、无间断的录音,且没有不正常置入或跳格情形。21个片段包含前助理王郁文、陈奂宇、陈昱恺的调查、侦讯录音录影。

根据录影画面,陈奂宇在调查局接受调查时供称,每月薪资7万元,一开始有签定型化契约,后来发现本薪会有变动,实际上每月具体所得会浮动,没有特别讲会不会有加班费,是高刚上任约定好要去工作;高第一次进国会任职,也搞不清楚有哪些费用,每月拿到的钱比说的多,他就无所谓,加班费他知道。

陈奂宇指出,尽量配合立法院总预算,中间第二年核给他们的钱,本薪会浮动,因为有助理离职,有新人补进来。他强调,怎么拆薪资他不会参与,最终7万元可以接受,至于缴纳零用金,说助理是自愿或被迫,对特定一方不公平,这件事是高虹安与助理的合意。

陈奂宇也说明,过去这两年都不会发生高来跟他对帐,他也没理由怀疑黄惠玟,也没有亲眼目睹,他也不会说她讲的是假的,毕竟零用金的支出是由黄管理,他没办法说是高指示。

陈昱恺则承认2020年7月、11月、12月共退还3万多元加班费。他说,谁可以动用零用金是黄、高的事,他的领款私章拿给黄女保管,究竟可领多少加班费,黄从来不会问他,他不知加班费如何计算,更不会期待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