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投资 拟取消年龄分际

受托银行对于高龄客户采取之公平对待措施

为保护高龄金融消费者,国内金融业受限许多。信托公会拟推动修订信托业营运范围受益权转让限制风险揭露及行销订约管理办法,「在符合高龄公平对待的原则下」,让高龄者仍有知道各式投资理财商品的权利。

信托公会指出,有时过度保护反而会限制高龄者的投资权益,若要让高龄者得到最适切的金融服务,不该以「年龄」作分际,而应该从高龄者是否仍保有理财能力及商品风险高低去设立保护机制。

信托公会秘书长吕蕙容表示,目前信托业的部分法规,是以「年龄」作为限制的分际,例如对已签订信托契约的客户,如已年满70岁以上,不得就特定投资标的对其进行推介,但是像一些外币理财商品、境外基金及境外结构型商品等,若只是单纯以年龄去限制,反而会阻碍高龄客户获取适合投资标的讯息,而错失合适的资产配置与运用的机会,反而形成另一种不公平。

吕蕙容指出,参考日本福冈G20财长会议针对高龄化及普惠金融提出之优先政策,信托业可透过金融科技及数位创新,开发对高龄者更友善的理财环境,例如在客户服务方面,可透过生物识别与身分验证技术强化客户身分验证,协助确认高龄者意思表示内容、取得金融服务并防止诈骗,亦可导入人工智慧与大数据分析技术,协助客户了解自身风险承受度及选择最适合之规画,即时掌握客户资讯及增进与客户互动。

此外,国外金融业者透过线上系统或异业合作模式深化高龄者服务的做法,也提供未来信托业提升信托多元服务功能的思考方向,例如设计App让老人轻松透过网路查询帐户存款、取款日期与金额,并附上守护App,在不违反个资保护之前提下,让其家人也能透过网路了解帐户交易纪录,并在帐户出现提领现金情形时收到通知,有助及早发现异常状况。

吕蕙容指出,信托业也要加强员工的教育训练,提升员工对高龄客户脆弱性因素之认识,并结合关怀提问制度,订定第一线工作人员对高龄客户异常金融交易行为应对保护措施,以提升对高龄客户权益保护,亦有利信托业之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