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敏慧等10名议员卖补助款 全遭判刑定谳要坐牢
高敏慧等10名议员卖补助款,全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19年前台北县议员高敏慧、杨宝猜、王淑惠及吕世喜等10人,把议员补助款「卖」给需要经费办活动或购置设备的业者;业者只拿到申请金额的3成,其余7成变成议员们的「贿款」,最高法院依收贿罪各判有期徒刑2年到6年5月不等,10人都要入狱。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遭判刑定谳的新北市议员高敏慧及时任县议员的杨宝猜、王淑惠各遭判刑5年,吴天麟判刑6年5月,颜世雄判刑3年6月,何淑峰判刑4年10月;吕世喜、宋进财均判刑4年,金中玉判刑3年10月,徐陈丽华判刑4年10月定谳。
高敏慧等人透过友人成立的公司做为白手套,利用「议员补助款」制度,勾结多名议员,接洽台北县「大自然户外休闲推广协会」等社团,表示有议员补助款经费可赞助,但只能使用补助款3成款项。受补助团体及业者提供不实收据,县府承办人员核拨款项后,社团负责人将补助款7成交给白手套转给配合的议员。
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为,议员行为构成收贿罪,考量朱佩瑛在检察官侦查中自白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从轻判刑2年,缓刑3年,此部分未上诉已确定。另10位时任议员提上诉,最高法院认为,10人只是任意指摘不影响判决结果的枝节性问题,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