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增「身心調適假」 1學期3天

教育部预告修订「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新增「身心调适假」请假别,每学期最多可请三天。图为高中生示意图,与新闻无关。本报资料照片

教育部预告修订「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新增「身心调适假」请假别,协助学生觉察心理状况,已有四十二所高中试办。有试办学校观察,其实学生不会任意请假;家长团体也支持,但认为教育部应多加宣导,同时配合「学生辅导法」修法补足人力,多管齐下解决学生自伤问题。

教育部表示,身心调适假预计依学校所定请假流程办理,每次请假应以半日或一日为单位,一学期以三日为限,并应出具家长或实际照顾者同意证明。定期学业成绩评量及学期补考期间,不适用身心调适假。

教育部从一一二学年度下学期开始试办身心调适假,已有四十二所高中试办。台湾家长教育联盟常务监事谢国清说,目前看来试办学校并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根据学校观察,学生并不会任意请假,以学生人数超过一千人的学校,申请身心调适假学生超过一四○人次,其中仅四名学生请满三天假。

国教行动联盟理事长王瀚阳表示,支持身心调适假的办理,也希望能够知会家长,让家长了解孩子发生什么事情。教育部也应主动配合学生辅导法的修法补足人力。

EdYouth常务理事、台师大心辅系学生黄莨腾认为,学生调节情绪的步伐和需求时间因人而异,在已有天数限制的情况下,制度毋须限制以半天为单位请假。学校也应提供支持学生身心健康的环境,让学生能安心请假。

国教署说明,在征询专家学者、学校、教师、家长及儿少代表过程中,与会人员均认同对于学生心理健康议题关注与倡议。建议先从高中学校开始实施,最快于一一三学年度上路,后续再视高中办理情形,研议于国中小推行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