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职8/1起全面实施「身心调适假」 每学期最多可请3天

▲教育部将从8月1日起在高中职全面推动身心调适假与生理假。(图/记者许敏溶摄)

记者许敏溶/台北报导

教育部从112学年度下学期开始,在42所高中试办身心调适假。教育部本周一(1日)预告修订相关办法,将新增身心调适假。教育部表示,希望借此协助有轻微心理不适、心理困扰学生,调整心情,平衡身心状况,渡过短期心理不适,每学期可请3天,将从8月1日起的新学期实施。

为协助学生觉察自己情绪,在短期心理不适时平衡身心状况,教育部从111年7月起开始进行研议高级中等学校学生身心调适假。之后国教署在111年12月至112年4月邀请专家学者、教师与家长团体代表、儿少与学校代表等,针对可行方式及相关配套措施召开8次咨询会议,并在112年5月征询各地方政府意见,就各重要议题搜整相关出席人员实务意见凝聚共识。

为了解推动身心调适假可能状况,教育部112学年度下学期在42所高中试办身心调适假。当初规划依学校所定请假流程办理,每次请假应以半天或1天为单位,1学期以3天为限,并应出具家长或实际照顾者同意证明,定期学业成绩评量及学期补考期间,不适用身心调适假。

教育部在本周一预告「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在第24条中增订「身心调适假」请假别,让身心调适成为请假事由。修正草案同时也新增生理假,将从8月1日起的新学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