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修法 下學期高中職全面實施「身心調適假」
教育部1日预告「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在第24条中增订「身心调适假」请假别。本报资料照片
教育部预告修订「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新增「身心调适假」请假别,该假别已于42所高中试办,试办期间规定每学期最多可请3天,且请假期间不能领全勤奖。台湾青年民主协会肯定此举,但强调试办草案的配套措施仍需完善,以确保政策能达成预期效果。
教育部1日预告「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在第24条中增订「身心调适假」请假别,让身心调适成为请假事由。教育部表示,为协助有轻微心理不适、心理困扰的学生调整心情、平衡身心状况,渡过短期心理不适,增订身心调适假假,协助学生觉察心理状况,并促进教师、家长的重视。
教育部从112学年度下学期开始,在42所高中试办身心调适假。教育部日前指出,每次请假必须以半天或一天为单位,不能请一节课或两节课,每学期至多3天。另外,高中职定期学业成绩评量及补考期间都不适用,且请身心调适假的学生不能领全勤奖。
教育部将就学校试办经验订定相关配套措施。对此,青民协肯定教育部开始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并将身心调适假法制化,但试办草案的配套措施并没有订得那么仔细。例如台北大学设计在学生请心理假的当下,系统就会寄出「关怀信件」,信件里会有咨询专线、纾压方法,也会有学校咨商的预约网址。
青民协表示,教育部应检视本学期各校试办的情况,包含请假的学生人数、后续关怀辅导措施等等,也可参考各大学目前办理情况,建立更完善的配套措施,避免新学期上路后,教学现场师生间的认知差异,或有学校不让学生依法请身心调适假的状况,让身心调适假能确实发挥当初政策所设定达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