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骚法施行逾两年 逾八成经告诫未再犯
统计111年6月至113年7月跟踪骚扰案件数据,各警察机关共受(处)理6,329件跟踪骚扰案件,当事人双方为家庭成员或亲密关系者,计有2,495件(39.4%),余各类关系合计3,834件(60.6%);行为人性别以男性较多,共5,291人(83.6%),女性则为755人(11.9%),余为网路骚扰等行为人性别不详之情形,计有283人(4.5%),被害人性别以女性5,603人(88.5%)居多,男性则为726人(11.3%)。
统计各类跟踪骚扰行为态样排名,以「通讯骚扰」占最多(3,860次,24%),「盯梢尾随」次之(3,482次,21.6%),「监视观察」则是排名第三(2,886次,17.9%)。期间各警察机关共核发5,053件书面告诫,超过八成以上案件经警察机关核发书面告诫后行为人即未再犯。法院跟踪骚扰保护令审理终结360件,核发235件,核发率65.2%。
据统计有超过八成未再犯,也反映仍有近二成仍然在发生。内政部强调,跟踪骚扰防制法自施行以来,各警察机关均以专业与积极态度审慎应对执法,透过中央与地方通力合作及个案逐案控管,持续贯彻各项防制工作,务使保护工作落实到全国每一个角落。
内政部呼吁民众,男女双方追求感情应相互尊重,对于不舒服的追求行为如制止无效,可向警察报案请求协助,以获得适切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