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骚天菜男又骗签「永远恋爱契约」!他1举动「违约」遭求偿百万
天菜男受害惨签「永远恋爱契约」,他1举动「违约」遭求偿百万。地点为高雄高分院外观。(图 / 中时资料照)
一名林姓男子心仪同学郭男,期间多次骚扰、跟踪,而被警方核发跟骚告诫书。不过林男却再出诈招,竟以和解为由让郭男签下「恋爱契约」,规定二人交往至少3年并履行情侣义务,更一度强调双方为挚友「直到永远」。一审判处林男败诉,他不服上诉,日前遭到高雄高分院驳回。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林男与郭男为同窗关系,并于去年3月起多次跟踪、骚扰对方,郭不堪其扰,急赴警局报案求助。警方受理后,对林男核发跟骚告诫书。同年3月27日,林男主动提出和解,并把郭男约在住处附近的便利商店,当场提出多份叠加、仅露出签名栏的撤回告诉状文件要求他签立,并强调签名后即产生法律责任,否则将可能因此服刑入狱。
对此,郭男误信合约中皆为和解内容,不疑有他,随即在林男拿出的和解书上签字。
事实上,这份和解书却是「恋爱契约」。内容提及,二人须持续联系、回复讯息,并强调「双方为挚友直到永远」,情侣关系至少维持3年,约定双方不得封锁、隐藏、静音所有通讯装置、通讯软体、游戏,一方如果发生大事,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另一方,并允须对方介入协助处理。
反之,若违反协议规定1次或逾时1天,则须支付另一方惩罚性违约金1万元,且按次或按天连续支付。由于林男长期性骚扰、情绪勒索,导致郭男精神上饱受折磨,忍无可忍,在4月间封锁林男社群帐号;林男不满对方违约,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元。
高雄地院审理,郭男主张事发当下,并未仔细阅读每一份文件内容,并以时下的情境而言,误以为林男他签下的全部文件都是刑事撤回告诉状,其中包括林单方面拟定的「恋爱契约」。法官则认,契约内容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判处林男败诉。
林男不服上诉,坚称郭男作为成年人,当知悉签名前须仔细查看合约内容,为此理应赔偿他20万元。高雄高分院审理,认为郭男误签契约,且林男并未提出有力证据,判处他败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