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男遭卷扬机砸死!父母求偿617万 因承揽契约仅获赔2500元

▲男子送货被起重吊挂机具砸死,父母提告求偿。(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刘人豪/高雄报导

一名何姓男子2021年送货时,被起重吊挂机具(卷扬机)砸死,何男父母认为派工的贸易公司、五金行、出借起重吊挂机具的洪姓男子有疏失,提告求偿共约617万,高雄地方法院认为何男与贸易公司是承揽契约,判贸易公司赔偿当天工资2500元。

根据判决书,何男2021年受雇于贸易公司运送货物,将公司订购的石塑木等材料,送到高雄的五金行,搬运过程中,五金行借用的起重吊挂机具疑安装、使用及操作不当,整组起重吊挂机具坠落,吊勾、钢索等击中何男头部、颈部,送医抢救约2个月后不治死亡。

何男父母认为贸易公司、五金行,出借起重吊挂机具(卷扬机)的洪姓男子有疏失,提告后检方认为贸易公司、五金行、洪男无疏失,处分不起诉。何男父母提民事诉讼,对贸易公司求偿255万15元,并分别要求贸易公司、五金行、洪男连带给付146万2662元、216万2511元。

▲高雄地方法院。(图/记者陈宏瑞摄)

贸易公司表示,与何男是承揽契约关系,非劳动契约关系,请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并无理由;五金行则说,事故发生未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规之规范,且其他无过失,不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洪男表示,他只是将起重吊挂机具(卷扬机)出借,无法注意借用者如何使用,未违反注意义务。法院认为,贸易公司与何男是属承揽契约,并非劳动契约关系,何男非属劳工遭遇职业灾害而致死亡,何男父母无法请求贸易公司给付丧葬费、死亡补偿。另何男私底下协助购物者搬运,难认定是承揽契约中的工作,何男于过程中因被吊挂机具击中死亡,难认定与贸易公司有何关连。

法院审酌,何男父母与五金行以190万和解,不需再负损害赔偿责任;洪男就意外事故发生并未有不法,仅判贸易公司应给付何男父母新台币2500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