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浴室泡汤顺便帮狗洗澡 男质问遭痛殴获判1万元赔偿

▲ 在公共浴室门口外帮狗洗澡被质疑,痛殴对方判赔1万元。(图/记者郭世贤摄)

记者郭世贤/新北报导

新北市2名男子,为了毛小孩该不该在公共浴室门口外洗澡,双方爆发言语口角后,又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李男受伤提告,经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决钟男拘役30天,李男进而提出连带民事诉讼,求偿10万余元,简易庭法官审酌伤势及钟男经济状况,判决钟男应赔偿李男1万余元。

2016年5月晚上,钟男与儿子到新北市金山区丰渔社区公共浴室泡汤时,顺便在门口替爱犬洗澡,李男见状上前质问,「你在这里帮狗洗澡不好吧?」钟、李两人吵了起来,进行发生肢体冲突并相互推挤,造成李男眼部瘀青、脚踝膝盖部位挫伤、下背疼痛等伤势,事后控告钟男伤害,基隆地方法院判处钟男拘役30天,或3万元罚款。李男对钟男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新台币10万980元。李男向法官说,遭痛殴受伤康复期间行动不便,眼睛怕光,需仰赖老婆照料,且因过度惊恐难以入眠,迄今到该公共浴洗澡时,还会涌现当时怵目惊心情境,要求钟男必须赔偿10万元精神慰抚金以及980元医药费。基隆地方法院简易庭法官调查,李男仅国小毕业,从事木工为业,目前已经退休,而被告钟男高中毕业,目前无业名下财产仅有汽车一辆,2015年至2107年无任何所得,认为李男请求10万元过高,判决钟男应赔偿连男1万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