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总局第三区养护工程处涉浮报弊案 1公务员1厂商交保

台东地检署侦办公路总局第三区养护工程处传浮报弊案,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曾扬岭表示1公务员1厂商嫌疑重大,分别以5万元及10万元交保候传。(本报资料照片

公路总局第三区养护工程处人员疑涉浮报不实工项案,台东地检署20日指挥21名廉政官搜索,传讯10名相关人员,讯后高姓公务员和杨姓厂商犯罪嫌疑重大,但无羁押必要,准予具保候传,两人分别以5万元和10万元交保。

台东地检署21日表示,2020年廉政署接获检举,公路总局第三区养护工程处助理工程员于2018年间办理台9线南回公路灾修工程业务,涉嫌浮报不实工程诈领请款。

地检署由邱亦麟、庄琇棋、林永陈金鸿等检察官采团队办案方式,指挥廉政署南部地区21名廉政官,搜索大武工务段办公室太麻监工职务宿舍以及厂商办公室等共5处,并调取相关档卷,查扣核销纪录帐册行动电话等相关证物,传讯被告高姓公务员、杨姓厂商及相关证人共10人。

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曾扬岭表示,经讯问后,高、杨2人涉犯刑法第216条、同法第213条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诈领金额数10万元,分别谕知新台币5万元、10万元具保候传,其余证人请回,将持续扩大深入追查,以厘清全案案情

东检说明,公务员的贪渎行为,严重危害国家行政的廉洁性,更腐蚀国民对于公务员不可收买性与执行公务依法行政信赖。东检检察长陈松吉呼吁,公务员执行公务,应廉洁自持、恪遵法律规范,切勿心存侥幸,而图谋个人不法利益,将持续办理肃贪案件,以正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