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立高教品質 「1+3」難補差距

赖清德去年6月提出缩短公、私立大学学费落差政见后,行政院立即跟进推出「拉近差距1+3方案」。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去年六月赖副总统提出每年补助私立大学生二点五万元,之后行政院便提出「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拉近差距1+3方案),每年补助三点五万元。并搭配对公私立大专经济弱势学生补助,家庭年收入七十万元以下者一年补助二万元,七十至九十万元者补助一点五万元,以提高教育公共化与落实教育平权。

以笔者与前国教院院长许添明等人二○二二年的研究,将台湾经济弱势学生整理出三大类别:分别是低收入户生、中低收入户生及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划生。低收入生与中低收入生分别已获得全额与六成学杂费减免,依政策规定与1+3方案择一申请,学生必然选择补助额度最大的减免方案,意即1+3方案适用对象不包括私校低收入生与中低收入生。

私校弱助计划生原可获得三点五万元助学金,1+3方案实施后,原助学金调降至二万元,再加上一年学杂费改由中央全面支付三点五万元,总计补助额度增加二万元。至于不适用弱助计划的私校生,因1+3方案直接减少三点五万元学杂费。究竟教育平权的定义是什么?是否能从全面补助私校生达成?

台湾高等教育引起民怨之处,在于公私校生面对的是教育品质的差距,缴愈多学费的私校生,得到的是较匮乏的教学品质。一是每生可得教育经费的差距。例如一一二年高教深耕计划核定经费,最高补助额度由某公校获得廿四点六亿元,某私立大学获得最低补助额度约一四○○万元;前者每生可得补助为七点七万元,后者为一九○一元,差距达四十倍。

二是生师比的差距。教育部一一一学年度统计,私立大学生师比为廿一点二六、公立大学为十九点五三、台大为十五点一六;二○二○年OECD大专生师比为十五,公私立大学生师比的差距不仅在国内,更与国际差距甚大。然直接减免私校生学杂费三点五万元的作法,完全无助于降低生师比,对提高私校品质毫无助益。

一一○学年度公立大专生近卅万人,私校生六十万人;弱助计划公校生一○五二六人,私校生二九三二二人。如果要协助私立弱助计划生就学,可直接对上述三万人补助,约十点三亿元;若对全体六十万名私校生补助三点五万元,需要二一九亿元,然并非全体私校生都需要补助。再者,三点五万元的私校生学费减免虽将公私立学杂费差距拉近为一点五万,但每生可得教育经费与生师比的差距未获任何改善。

二○二一与二○二二年全年实质经常性薪资连续减少,然通膨已逼近百分之三,政府冀能从补助三点五万元减缓私校家长的财务压力降低民怨,但并不能解决高教资源分配不均问题。

公私校教育品质差距问题,应由全面性的高教政策来改善,而低薪问题绝不能以减免私校生学费的类买票做法带过。请新政府严肃看待高教发展,有效使用每一分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