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摊贩领养浪浪屠杀贩售 提案「管制追踪」万人附议
▲提案内容强调各县市收容所应对领养人进行后续追踪。(示意图/嘉义市动物守护协会授权提供)
近日,在台湾贩售狗肉事件猖獗,今年2月更发生疑似狗肉摊贩的民众,透过动物收容所领养犬只后,运至深山某处屠杀后贩售。民众于21日在国发会提点子提案,建议各县市收容所应对领养人进行后续追踪,不但成案,目前附议人数也已超过1万人。
今年2月发生疑似狗肉摊贩,在短短两个多礼拜,分别从新竹和苗栗的收容所分别领养6只、8只的犬只,可能全部都被屠杀贩售。提案人质疑,为什么同一个人可在几天之内,到3个不同的收容所,领养出超过10只狗;而且还是在南寮收容所领养6只后还要领养被拒,因此才再转而前往另外两间收容所继续领养。
提案人也强调,难道全国的收容所没有即时连线与通报,以及能防止短时间大量领养的机制吗?对此,提案者提出建议,农业委员会应该要统一规定,一个户籍一年内至多可从全国收容所领养2只动物,如需超额领养,须向收容所申请,收容所报请农委会核准后,才可领养。
除了需要申请核准外,全国各县市收容所也应建立全国连线通报系统,防止恶意认养的人继续到其他收容所滥领养动物。提案者认为,在民众完成领养动物手续后,动保员应先前往准饲主家中,了解动物未来的饲养环境与计划,确认一切没问题后,才能将动物交给民众饲养,并且强制进行宠物登记。
提案者建议,民众领养动物后2年内,收容所每3个月应派动保员或志工前往民众家中了解动物的饲养状况,必要时也可给予民众饲养上的专业建议。
此提案「各县市收容所应对动物领养人做领养动物之数量管控与后续追踪」,在本月23日检核通过后,29日通过5000人附议门槛,截至目前为止,已经超过1万人附议,也显示大家对此议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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