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童男」15年前同样手法获不起诉 网友再起底!桃检声押了
▲警方在新竹区一处游乐场,以涉嫌略诱、妨害自由逮捕到陈嫌。(图/翻摄自网路)
桃园3岁小男童大卖场被带走又弃12公里远公园案,中坜警分局翌日晚间于新竹循线逮捕涉案的陈姓男子,陈男于侦讯中坦承犯案;网友同时发现,陈嫌于15年前在桃园一家大卖场,也以同样手法诱拐一名4岁小男童,2005年涉案时检察官以不起诉但须强制就医,后来涉及其他刑案入狱服刑,两前年出狱后靠打零工过日子。
▲陈嫌被逮后拒绝夜间询问,对为何带走男童避重就轻。(图/翻摄自网路)
这起男童在大卖场失踪案,发生于5月16日,3岁小男童与阿嬷到中坜区家乐福大卖场购物,阿嬷因去上厕所出来后,发现原在厕所外的小男童竟不见了,相当着急,遍寻大卖场内不着后,于13时45分立向警方报案请求协寻,男童家人并向议长邱奕胜请求协助,邱议长于脸书群组发动网军,大规模协寻,幸在当天傍晚大溪区中正公园管理员发现男童报警,通知家长领回。
警方事发后,调阅卖场录影带于检方指挥侦办下,循线在新竹区一处游乐场,以涉嫌略诱、妨害自由逮捕到陈嫌。陈嫌17日晚被捕后拒绝夜间询问,18日移送前除了承认男孩跟他走出卖场,对为什么带到大溪,还有是否伤害男童,有没有以同样手法带走其他孩童等情节,一概推说「不知道」、「没有」,几乎都完全避重就轻。
该起事件引发各界关注,网友同时发现,15年前,桃园一大卖场也发生4岁小男童被拐走案,相互比对后发现,当年犯案的男子陈X隆和这次犯案男子陈X龙,名字虽仅相差一字,但经多方求证,两人身份证字号都相同,而确认是同一人所为。
据指出,陈嫌为新竹人,2005年涉案时检察官以不起诉但须强制就医。16日在中坜大卖场带走男童前,跟着其他工人住在大溪中正公园附近一间工头租的房子,案发后躲到新竹住小旅社,警方17日据报在一间游乐场找到他。而陈男诱拐儿童罪15年前获不起诉,这次相同手法再犯案,被网友搜出,也令家有小朋友的家长相当忧心。
陈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办,桃园地检署考量他有再犯之虞,18日下午4时许向法院声请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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