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爆胎停内侧道遭追撞!2同事伤重不治 女驾驶受严重惊吓

国道一号北上196公里处27日晚间10时许发生3车连环追撞,酿2死3伤。(图/记者唐咏絮翻摄)

记者白珈阳/彰化报导

国道一号北上196公里处,27日晚间10时许发生3车连环追撞,酿2死3伤。据悉,谢姓女子昨晚从台中开车至台南载3名同事回程行经事故路段时发生爆胎将车停驶于内侧车道,还未来得及摆放警示标志,就遭到后方来车追撞,造成后座2名乘客重伤,经送医抢救仍宣告不治。

国道警察表示,27日晚间10时20分许,谢姓女子(24岁)驾驶轿车载着张男(29岁)、梁女(27岁)、刘男(25岁)等3名友人,行经国道1号公路北向196公里处时,突然发生爆胎,将车停在内侧车道,遭到后方赵姓男子(28岁)车辆闪避不及追撞,接着又遭第3辆轿车撞上。事故于同晚11时22分排除。

据了解,谢女昨晚南下台南欲载3名同事返回台中,回程时因车辆爆胎,遂将车停在内侧车道,由于事发突然,还来不及摆放警示标志,就遭后方来车追撞。事发后谢女受到严重惊吓,该车生还的副驾张男,则称当时正在车内休息,对于事情发生经过无法清楚描述;追撞的赵男表示,因来不及煞车才会追撞。

车祸造成第一辆车驾驶谢女颈部受伤、副驾张男颈椎受伤,右后方乘客梁女及左后方乘客刘男,经分别送往乌日林新医院及彰化秀传医院送医后伤重不治;第二车驾驶赵男脸部受伤;第三车则无人受伤。国道警察实施酒测,5人均无酒精反应。详细事故原因及经过,有待警方进一步厘清调查

警方提醒用路人,平时要做好车辆保养与维护,行前应检查车辆胎纹胎压,遇有车辆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无法继续行驶时,应先启亮方向灯,将车辆逐渐滑离车道停在路肩上,再启亮危险警告灯,并在车辆后方50∼100公尺处竖立车辆故障标志警示后方来车。前项情形汽车无法滑离车道时,除应依规定启亮危险警告灯及于车辆后方100公尺处竖立车辆故障标志外,应即通知警方协助处理或拨打1968免付费路况通报电话,向交控中心请求救援服务,以避免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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