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珠拍「台灣奇案內門紅面觀音」吵翻天 告廟方誹謗判無罪

闽南语资深艺人郭美珠拍摄「台湾奇案─内门红面观音」剧向总庙商借场地,并请主委宜清富协助演出发生纠纷,双方吵翻天;郭女认为没拿钱,宜却放话提供100万元赞助金,控告宜犯诽谤罪,检方起诉宜,台北地院审理认罪证不足,判宜无罪。可上诉。

检方起诉,宜清富明知没有拿100万元赞助郭美珠,2021年6月16日在LINE中于鹿耳门圣母庙人员询问「所以几集100」、「钱给民视喔」、「不然给谁」、「所以你拿100万给郭美珠做节目」时,回答「不是」、「郭美珠」、「对」、「正确」。

此外,检方另控宜清富2021年6月20日时,以脸书直播方式指「我们庙拿钱出来赞助妳,变成好像我们欠妳的,天下间哪有这样的事,我们庙祀给妳赞助,妳这样给我们攻击」等,宜犯加重诽谤罪。

宜清富坦承上脸书直播,否认诽谤。宜辩称,他没有人对任何人说钱的事,证据截图也不是真的,更未提及有交付100万元给郭美珠;宜说,他是看内门红面观音总庙遭人攻击,才在脸书直播,相关衍生的民事判决桥头地院也判他胜诉。

法官认为,郭美珠据以提告的手机LINE有造假的可能,且勘验宜清富的直播内容,也查无宜提及「交付100万元」的事,宜没有犯诽谤罪的证据。

法官认为,宜虽在直播中表示「我们庙拿钱出来赞助你,变成我们好像欠你」指摘内门红面观音总庙曾赞助戏剧的拍摄,不过,内门红面观音总庙实际上确实有赞助剧组人员饮食、道具、住宿等费用,宜所称的「有赞助」与事实相符,判宜无罪。

判决书指出,本案郑姓证人曾出庭为LINE简讯作证,疑经合法具结但不实陈述涉及刑法伪证罪,判决宜清富无罪之后,再依职权向检方告发。

闽南语资深艺人郭美珠。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内门红面观音总庙主委宜清富。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