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修正动议未过! 不当党产确定从民国34年起清算

▲立法院针对党产条例进行表决。(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立法院临时会25日继续处理《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草案,上午终于进入逐条讨论阶段。针对「起算日期」争议,初审条文民进党修正动议中,均规定起算日期为民国34年8月15日起,而国民党团修正动议中,起算日期则延至民国80年5月1日。最终经表决,通过民进党版本,确定起算日期为民国34年8月15日起。

初审条文第五条规定,政党、附随组织自民国34年8月15日起取得,或交付、移转、登记于受托管理人,并于本条例公布日时尚存在之现有财产,除党费政治献金、竞选经费之捐赠、竞选费用补助金及其孳息外,推定为不当取得之财产。

对此,民进党立委吴秉叡表示,民国34年8月15日在历史上是日本战败日、国民党接收,过程中很多原来应属于全国人民的财产,却登记在国民党或其附属组织下,「真正不当党产最严重是这时候」,以及随后而来的白色恐怖。他强调,一定要在这日期上明确追查财产来源,若国民党在个案上认为来源得当,可提出证明委员会也会给予承认,并不严苛,且相关党费、政治献金等国民党也能继续使用,「请国民党委员不要继续把抄家灭族挂在嘴上」。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则说,党产条例讨论的侦结点,就是是否为针对性立法,而民进党委员也在发言时坦承针对国民党唯一立法。她指出,宪法第七条为平等原则中华民国不分男女宗教阶级党派一律平等,若今天认为政党管理监督很重要,「为何不是把所有政党都纳入条文规范范围?」将日本战败投降日与国民党接收财产划上等号,无法服众也不明确,因此国民党提出修正版本,建议民国80年5月1日起,现在正运作的政党都要纳入党产处理规范。

最终,民进党、时代力量提案记名表决,而经表决以赞成72、反对31、弃权0,通过民进党版本;另外,国民党团修正动议条文则有赞成32人、反对71人、弃权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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