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宜蘭縣議員莊淑如父親幫忙買票 當選無效確定
国民党籍宜兰县议员庄淑如遭判当选无效。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宜兰县国民党籍县议员庄淑如父亲庄阿养前年10月以4000元贿选,宜兰地方法院判庄女当选无效,她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确定。
庄淑如在2022年宜兰县议员第1选区选举中,以3525票险胜民进党籍黄惠慈的3462票,吊车尾当选。庄阿养遭爆童年10月初某日下午2、3时许,拜票时交付4000元贿选,检方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交付贿赂罪起诉庄阿养,并对庄淑如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宜兰地院认为,现今选战动员大量人力物力,候选人皆成立团队、组织分工,独立规画全局已无法想像,因此选罢法第120条第1项第3款规定的贿选行为,不会只以当事人亲自实施为限,何况选举期间检调加强侦办,候选人鲜少亲自贿选。
宜院指出,庄阿养曾于民国2003、2006年两度被判贿选,2018年选县议员也被起诉行贿,对法令应相当熟悉;庄淑如与父亲同住,熟知这些情况,明知庄阿养可能再度贿选,仍在竞选总部成立茶会,将他列名支持者,可见默许贿选行为,否则不会容任极可能再度贿选的庄阿养参与本次竞选活动,因此与自己亲手贿选无异,故应当选无效。
庄阿养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交付贿赂罪,今年7月17日遭最高法院判刑2年6月,褫夺公权4年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