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首例 律師搶當辯護人
律师黄致豪。图/报系资料照
被害人家属委任律师许富雄、廖怡婷担任告诉代理人,黄男辩护人则为律师林陟尔、黄致豪及李宣毅;据悉,黄男案发后从初期法扶律师,至目前辩护团队已换过多组人,由于是首件国民法官案,且案情内容特殊,深受外界瞩目,有不少律师组队想为黄男辩护,也有很多人打听开庭日期想旁听。
全案缘起于黄姓、施姓男子在直销公司担任业务员,去年十月十九日黄男在施男住处爆口角,隔天持卅公分长刀朝施男胸口、肩膀猛刺十多刀,导致施男大量出血惨死;据了解,黄男行凶动机事实上是「感情因素」,并非外传的业绩利益,但黄男至今否认杀人。
台中地检署今年一月依杀人等罪起诉黄男,隔天移审法院成为国民法官新制上路首例,中院电脑抽签,由刑四庭长唐中兴担任审判长兼受命法官;中检将由四十七期检察官张凯杰莅庭,张男钻研国民参审制深入,是中检公诉组强棒人物。
黄致豪曾替北捷随机杀人的郑捷、小灯泡案王景玉、华山分尸案陈伯谦、纵火烧死父母亲戚六人的翁仁贤等九名杀人犯辩护;二○二○年却被一名女当事人控诉约砲,违反律师伦理规范,应受惩戒,检方以约砲属私德和律师业务无关,将全案签结。
与黄致豪同所的林陟尔,曾在华山分尸案中替陈伯谦负责民事辩护,死者家属请求损赔一千四百万元;李宣毅则在洪仲丘案中,担任洪家人委任律师,也曾替死囚冤案郑性泽辩护,无罪后提刑事补偿,获人权律师殊荣,还曾于电影「期末考」中担任临演,李本人还是一家车商总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