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说服国民法官…请个好律师

律师卢筱筠认为在选任国民法官时,要为辩护布局。(本报资料照)

国民法官实施后,审、检、辩三方的角色都会产生不同程度变化,律师因应策略也不同。律师邓湘全认为要能察言观色;卢筱筠说要在选任国民法官时就布局;王捷拓主张要多花时间释疑法律专业,3位律师都异口同声说,国民法官审理案件,「请个好律师」非常重要。

卢筱筠表示,选任国民法官时,检辩都可以表示意见,且有不附理由排除特定国民法官的权利,律师这个时候就应该要评估、判断,选任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国民法官。

邓湘全也认为,国民法官不是专业法官,所以律师要察言观色,借着心理学分析,了解不同国民法官的个性去说适当的话,说服国民法官。

王捷拓指出,国民法官与职业法官最大的不同,在审、辩间失去了直接沟通的「共同语言」,律师要用更多的时间、更浅显易懂的话语来说服国民法官,例如什么是证据能力,要多花些时间来说明。

「在量刑上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卢筱筠认为,新制度可让「量刑辩论」从形式变成实质,律师可为当事人的量刑讨价还价。邓湘全主张要说服国民法官了解刑罚不能超过责任的「罪责原则」,有利当事人,就援引以往的量刑参考标准

不过,王捷拓则认为,国民法官在量刑上恐怕比职业法官下手更重,所以要说服国民法官在事实认定上采多数决,量刑上尊重职业法官的量刑建议

3位律师认为,有国民法官参与审判法庭活动,律师的角色相对更重要,当事人不能只找一个「对法律了解」或「会表演」的律师,而要找真正的好律师,才能争取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