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当兴法院外辗毙妻和律师判死 律师妻:谢谢法官还一个公道
台南市44岁男子洪当兴2017年7月因为不满妻子李怡慧诉请离婚,开庭结束后开车高速冲撞妻子及委任律师黄政雄,导致2人全身重伤惨死, 被依照杀人罪起诉,他虽然曾表达愧疚,但始终否认有杀害2人的犯意,台南地院26日判处死刑。黄政雄妻子透过委任律师表示,「感谢法官还先生一个公道。」
洪当兴因为不满44岁妻子李怡慧提告离婚,加上委任律师44岁黄政雄在子女监护权上,质疑他在诉状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因此在2017年7月17日开庭结束后,开车从李、黄后方高速冲撞,导致黄政雄而肋骨骨折并气血胸,当天下午5点宣告死亡,李怡慧头颈胸腹部撞挫辗压伤并颈椎、双肋多处骨折、骨盆骨折、气血胸、肝肾撕裂伤,19日仍因为伤重不治。
今年1月间,洪当兴出庭时坦承犯下杀人罪,「内心觉得非常抱歉,只能一直写佛经为死者忏悔。」洪男律师也在庭上出示洪儿写给爸爸的纸条,主张说洪当兴是在多重压力累积下才会失控犯案,盼望法官能在量刑时考量2位子孩尚幼,尽量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黄政雄妻子则当庭恸说,丈夫认真执行业务却因此丧命,这也是台湾第一次律师开庭后被撞死命案,所以本案判刑将是社会指标,「给嫌犯机会,谁给家属机会?我到死都会带着这个痛。」因此希望法官判处洪当兴死刑。
台南地院审理后认为,洪当兴明知驾车冲撞、碾压他人会造成死亡之结果,仍执意为之,主观上显有杀人之直接故意,其所为系犯刑法杀人罪,且为想像竞合犯,从一重之杀人罪处断。被告于犯后虽曾拨打119,但并未向有侦查犯罪权限之警察机关报案自首犯罪,而系到场处理之员警因法警告知,才得悉被告涉案后,被告始向员警坦承其为肇事车辆驾驶,故本案不合于自首减刑之要件。
法官认为,洪当兴虽然有向死者和死者家属表达悔悟,并抄写佛经,但是始终不承认有杀人犯意,并将所作归咎被害2人,手段凶残,无认错之意,因此同意检方求处死刑,26日判决死刑并褫夺公权终身。对此,2名被害人家属都没有到场聆判,不过都透过律师表达感谢。
黄政雄妻子透过委任律师表示,「感谢法官判决还给先生一个公道,先生生前热爱工作,并用法治维护当事人权益,没想到却在开庭后遭此横祸,如今命唤不回来,只希望社会能更重视律师的职业安全。」洪怡慧父亲委任律师李合法也说,「洪父至今仍非常伤心,法院判处死刑,符合家属期待。」
▼犯案的厢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