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凶残!法院前撞死妻子与律师 洪当兴二审仍维持死刑

男子洪当兴红色厢型车自后猛力冲撞,小货车还辗过黄、李2人伤重身亡。(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发生在2017年7月间,台南地院开车撞死律师黄政雄妻子李怡慧案2人的男子洪当兴,被台南地检署依杀人罪起诉求处死刑,台南地院判处洪当兴死刑,全案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3月28日下午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2017月7月17日下午3时30分许,台南地院院区西侧门人车通道通往健康路的路口处发生一起死亡车祸,当时开完离婚家事庭,相偕走在通道上,往健康路方向行走的委任律师黄政雄,与委任人女子李怡慧,突遭一辆红色厢型车自后猛力冲撞,小货车还辗过这对男女,造成黄、李两人躺卧地上伤势严重,2人送医后先后伤重不治身亡。

警方到场查获肇事者洪当兴(46岁)与女死者李怡慧是夫妻关系,律师黄政雄(桃园人)是李女的委任律师。警方调查,当天下午2时多,洪男等3人到台南地院开离婚家事庭,开完庭后,下午3时半许洪男开车要离开时,想到法院开庭时,黄姓律师口气很强势,又想到过去跟妻子的种种不愉快事情,看到对方2人边走边讨论,言谈间手势动作,使洪忆起与李女相处时产生的不愉快,及调解时李女对其说话态度及口气,让洪更加怨恨,猛踩油门加速从后冲撞李怡慧与黄政雄,并从两人身上辗压过去,黄肋骨骨折气血胸,当日送医急救仍伤重不治,李女而后也伤重不治。洪男辩称他开车作势冲撞想吓吓他们,没想到方向盘打得太过,竟然撞上他们,并非有意撞死对方,他也有打电话报案

台南市警四分局调查,案发时消防局119有接获5通报案电话,其中一通是洪嫌用手机拨打报案的。惟检警认为,从视监视器影像认为,洪嫌开车撞上李女与黄姓律师后并未停车,还继续辗过两人身体,有故意杀人意图,依刑法杀人罪嫌送办。

检察官认为,洪当兴与黄政雄并不认识,仅因其妻委任参与调解,黄本于律师职责为李女主张权益,竟遭洪怀恨在心,路途中故意驾车从后猛烈撞击辗压,造成两人死亡,检方认为洪男行凶手段凶残,向刑庭求处死刑。

台南地院合议庭调查,洪驾车撞击、辗压李女、黄2人,甚至踩油门加速,自后冲撞、辗压2人过程完全未煞车,直到地院车道出口的铁门轨道处才将车煞停。台南地院合议庭认为,洪视人命草芥恶性重大,符合联合国两公约所订的情节最重大之罪,依杀人罪判处洪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洪当兴提起上诉。

此外,李怡慧的父亲及黄政雄的妻子及母亲3人在台南地院诉讼程序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2018年审理判洪当兴须赔李等3人2792万多元。

洪当兴对李父等3人请求赔偿的项目及金额,均表示无意见,未有任何答辩,同意如数赔偿。洪当兴表示,他的财产有限,希望尽量赔给被害人名下房屋一间,尚有贷款需缴纳,现因案羁押中;他表示,愿意将一审时准备的200万元,加上家人帮忙,将剩余房屋贷款缴清,并将房屋移转登记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