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前狠夫开车追撞妻子与律师还辗压致死 逃死定谳

台南地院外,驾车撞死妻子委任律师洪姓男子,无期徒刑定谳。(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南男子洪当兴,2017年7月间与妻子办理裁判离婚案件,在开完庭后,不满妻子与委任律师黄政雄在调解庭上的控诉,竟驾车尾随2人,加速从后方冲撞并辗压2人,造成2人惨死。一二审均将洪男判处死刑,更一审改认定他符合自首减刑规定改判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1日驳回上诉定谳。

本案发生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洪男(47岁)与李姓妻子诉请离婚,经台南地院安排当日下午在地院进行调解,李女委任律师黄政雄偕同出席。洪男因不满黄政雄在调解期间为李女所主张关于子女监护权归属等事项,及质疑洪男在诉状所述内容事实不符,心生怨怼。结束调解后,洪男驾驶用小货车自台南地院与南检间车道,由北往南方行经邮局前车道。

洪男见到同向靠边行走的李女与律师2人,想起2人在庭上的手势动作怒气勃发,竟重踩油门加速自后冲撞2人,2人倒地后,洪男还开车在2人身上辗压,造成律师肋骨骨折气血胸,当天送医急救因伤重不治死亡。李女则头颈胸腹多处骨折,送医两天后仍因伤重不治。案发后震惊社会,洪男遭收押,检方依照杀人罪嫌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洪男否认犯行,辩称只想吓吓他们,不慎撞上他们。但法院不采信,均认定洪男有杀人犯意,一二审法院均重判死刑。但第三审最高法院认为洪男是否符合自首减刑规定,有必要厘清,因此撤销发回台南高分院更审。

更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洪男在犯案后主动打电话给警察,员警到场后,洪男也坦承自己犯案,因此更审法院认为洪男符合自首减刑规定,将他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1日驳回上诉,洪男逃死定谳。

▼台南地院外,驾车撞死妻子及委任律师的洪姓男子,无期徒刑定谳。(图/记者林悦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