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赴日走私黄金案频传 外交部:日本4月已加重罚则

华航空姐夹带黄金日本海关逮。(图/翻摄东森新闻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近期频频发生台湾走私黄金赴日本的案件外交部台湾日本协会秘书长张淑玲3日表示,日本为此已修改「关税法」,大幅提高罚则,并于4月开始实施,国人入境日本海关应按规定缴税、填写申告书。

张淑玲指出,国人赴日携带物品,含随身物品,无论是否超过免税范围(20万日圆均须填报「携带品.另外寄送的物品申告书」。若携带物品超过免税范围者,则须至日本海关课税检查柜台办理缴税。

至于现金、有价证券与黄金等,若携带超过100万日圆等值之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或1公斤以上黄金时,须另确实填写「支传手段等输出・输入申告书」,办理申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