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專輔師20班、國中12班一人達共識 條文保留送協商
立法院教委会今日进行「学生辅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逐条审查。记者李芯/摄影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日逐条审查「学生辅导法」草案,专辅人力的员额编制是讨论焦点。教委会在讨论中对于专辅教师设置标准达成共识,未来将以国小20班、国高中12班以下置一名专辅教师,但因有立委提出,兼任行政时应补足应聘员额,因此该条最后保留送协商。心理师、社工师等专辅人力的部分,也因人力编制未达共识保留。
立法院教委会今日进行「学生辅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逐条审查,有关辅导员额编制的第10、11条是讨论重点。第10条规范高中以下学校专辅教师的员额编制,原法条订定国小24班以下一人、国中15班一人、高中12班一人,行政院版是国小20班以下一人、国中12班一人、高中12班一人,不过,立委范云的版本是国小18班以下,柯志恩的版本依照民间团体提出的标准,是国小15班以下一人。
对此,也有立委质疑,教育部到底要如何增加人力、确保人员品质?立委郭昱晴指出,教育部核定大专校院师资培育的员额虽有提升,但录取率年年下滑,担心师资来源不足,难确保辅导品质。
教育部师艺司长武晓霞表示,希望师资适量、质优,透过多元管道补足人力。因应策略包含增加职前师资培育量、公费生额度,开办进修学分班,以及针对具有中等教师证的辅导老师增加小教相关课程,并提供1000名左右取得国小辅导教学背景、但还没有担任辅导老师的人员诱因等。
教委会对员额编制的标准有共识,院版人力标准原本将在委员会通过,不过范云提出在法条中增订「兼任行政时,应补足应聘员额」,避免行政工作影响辅导量能。国教署对此表示,若需增加员额会冲击员额规范,希望能采子法方式给予补助经费,以代理、代课的方式处理,对此,柯志恩裁示该条保留送协商。
第11条规范高中以下学校心理师、社工师等专业辅导人员的员额,原条文规定,如果高中以下学校班级数达55班,应置专辅人员一人;其余学校20校以下置一人。行政院版改为20校一人、另增订以4500至5000为基数。
教育部学特司长吴林辉指出,拿掉55班的规定是考量到少子化逐年减班的冲击。按现行第11条标准编制,专辅人员有581人,服务约234万名学生,比例为4000:1;若按照院版草案通过将增加约33%、共773人,比例降为3000:1。
不过,现场多名委员仍坚持专辅人力应为15校以下置一人,吴林辉表示,由于涉及预算筹措,需要后续协商处理,柯志恩也裁示保留送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