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申请宗教役没有爽兵后门(徐健麟)

内政部宣布2005年次以后的役男,申请服替代役的资格仅剩「家庭因素」及「宗教因素」。图为替代役男示意图。画面中人物与新闻无关。(本报资料照片)

有媒体报导「通过率9成 宗教役恐成爽兵后门」,文中提到:内政部宣布2005年次以后的役男,申请服替代役的资格仅剩「家庭因素」及「宗教因素」,薪资比照义务役,相较义务役要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外界质疑,这可能会使有心想投机的役男申请「宗教役」,担心影响公平原则。

其实,这样的担心并无事实根据。理由如下:

一是审查机制严格:均由宗教团体、专家学者及国防部等组成审查小组严谨审议。而且,必须接受面试,并在自传附上在宗教活动上的贡献,以及宗教团体的切结书等资料,还须接受2年的观察期。因严格审议,过去每年平均仅40余人审核通过。

二是保障宗教人权:过去宗教因素替代役男大多分发退辅会,协助荣民照护等勤务,服勤表现优异获各界肯定。民国106年韩国电视台还曾来台专访我国的宗教替代役制度,并译成英文版,向全球宣导我国宗教因素替代役办理成效。

三是惩以重罚:役男若假藉宗教信仰因素申请,致服替代役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让役男假冒付出重大代价,以杜绝欺骗。

配合国家常备兵员额需求及不影响国军兵员补充,94年次以后的役男,申请服替代役,须符合家庭因素及宗教因素2类,宗教因素替代役役期则调整为1年2 个月,较义务役役期1年多2个月。鉴于有宗教信仰的役男,因其信仰拒服兵役, 致遭受判刑,为保障渠等宗教信仰的自由,民国89年我国乃参照欧洲征兵制国家实施社会役方式,提出对国家、社会及宗 教信仰者三赢之「宗教替代役」政策,让渠等役男可申服宗教替代役。

为达全民国防目标,规划精进替代役训练、 服勤及扩大备役召训人数与量能,内政部役政署未来替代役基础训练,除持续实施紧急救护(EMT1)、体适能等课程外,将增加打靶射击训练及全民防卫动员课程;役男服勤时,结合政府机关强化平战 转换机能,平时协助机关勤务,战时就地支援军事勤务。

另配合民防训练,政府也将替代役备役役男依专长分为防灾救护、 治安维护、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等四大编组,纳入民防体系整体运作,借以增强国土守备韧性。(作者为内政部役政署副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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