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谢宜容岂能调职了事(季节)

劳动力发展署北分署爆发职场霸凌,大批员工向新北市议员陈情,矛头指向分署长谢宜容。(资料照)

劳动部发展署北基宜花金马分署11月4日发生公务员自杀悲剧事件,1名39岁员工疑似遭到分署长谢宜容职场霸凌,因此在办公室上吊自杀,劳动部19日公布调查报告,坦言分署长谢宜容的管理方式及情绪控管确有不当,以至于造成其他同仁被施予职场霸凌的感受,劳动部长何佩珊宣布,即日起调离北分署长一职,并降调为非主管职、依公务人员考绩法议处。然而事情,绝不能就这样算了。

因为谢宜容不只有职场霸凌的行为,更被踢爆利用公务预算宴请友人、送礼讨好长官、为自己的植物安装轨道灯,导致用电量比往年多出3万多度,但谢宜容还反过来要求各单位检讨,这已经是涉及贪污的行为了,如果属实,岂能只是调职了事?

再来,报告中坦言,谢宜容的行事风格,言辞及口吻不当,不仅内容引起争议,更会对同仁造成不满之情绪以及身心之创伤,例如对公文或报告内容不满意、未即时报告或回应时,会有大声咆哮、怒骂或贬低同仁之行为,导致同仁感受人格遭受侮辱贬低感受,甚至有多位关系人求助身心科接受治疗。

不仅如此,谢宜容还要求主管随时回应其Line讯息,特别是在下班或假日时间,若未即时回应,翌日即遭责问,造成同仁恐慌情绪。

这样的人,当然完全不适任主管职务,而更讽刺的是,负有捍卫劳工权益职责的劳动部,却让这样的人当分署长长期霸凌下属,导致单位在她到任不到2年时间,离退人员高达81人,包括17位主管,这么不合理的高离职率,为什么劳动部可以长期视而不见,都不去探讨部门内是否有问题,一直到要出命了才检讨?到底是劳动部太混,还是有人蓄意包庇所以长期不面对处理呢?

依照《公务人员考绩法》的规定,公务员年终考绩丁等者将予以免职,而可以打考绩丁等的条件包括:

一、挑拨离间或诬控滥告,情节重大,经疏导无效,有确实证据者。

二、不听指挥,破坏纪律,情节重大,经疏导无效,有确实证据者。

三、怠忽职守,稽延公务,造成重大不良后果,有确实证据者。

四、品行不端,或违反有关法令禁止事项,严重损害公务人员声誉,有确实证据者。

依据《台北市事业单位实施居家工作劳动条件保障指导原则》,雇主应尊重劳工休假或非约定工作时间期间之合理「离线权」(right to disconnect),且应主动约制管理人员利用职权或电子通讯工具(如电子邮件、简讯、通讯软体、APP等),避免影响劳工的休息和休假时间之不必要干扰行为,以恢复劳工的劳动力和维护家庭生活之品质。

谢宜容要求部属在假日也要随时回line的行为,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令。更不用说如果挪用公款请友人的行为属实,已涉及贪污。光凭这两点,都足以构成将她考绩打丁等,彻底解除公务员职务的要件。

本来政府部门的职责就是保障守法民众,打击惩戒违法劣行,公部门带头发生主管违法霸凌员工的事件,就已经够离谱了,结果出事的竟还是负有捍卫劳工权益职责的劳动部,传出去能听吗?如果不能彻底处分,以后谁还敢相信中华民国的劳动部能保障劳工权益?

所以谢宜容的事情绝不能仅以调降为非主管职就了事,必须继续彻查到底,如果有贪污违法行为,必须撤职,永不录用为公务员。(作者为中华捍卫青年权益协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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