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警察尊严 玉井分局移送2件民众妨害公务案均有罪

嫌犯农会毁损案提款机,并企图攻击员警被正确用枪缉获送办判刑。(图/警方提供)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玉井分局去105年移送2件民众妨害公务案件法院均判有罪,玉井分局长蔡进阅强调,为捍卫警察尊严,保障民众安全,对无理取闹及辱骂攻击员警之民众,均依法追究、决不宽贷,感谢地检署及法院支持,期盼民主社会、民众不要有任何挑战公权力行为,以维社会祥和。

警方说,第1件系玉井派出所警员陈钰涵,于105年9月7日处理交通事故,遭醉汉口秽语辱骂并持电击棒攻击,陈员依法逮捕移送,案经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并经台南地院于105年11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7月,并科罚金新台币2万元整。

第2件系楠西分驻所巡佐黄丁柱,于105年9月26日处理民众于农会伤害他人及毁损案,遭受民众持铁链攻击,黄员迅速正确用枪,顺利缉获嫌犯,案经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经台南地院今年1月5日判处有期徒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