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販賣換臉色情片 網紅「小玉」判刑5年定讞
网红「小玉」朱玉宸利用换脸技术制作色情影片,上网兜售牟取暴利,最高法院判刑5年定谳确定要入狱。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网红「小玉」朱玉宸利用换脸技术,合成高雄市议员黄捷、前立委高嘉瑜与艺人鸡排妹等名人的脸制作色情影片,上网兜售牟取暴利,最高法院昨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等一一九罪,判处朱应执行五年徒刑,确定须入监;另有一年八月得易科罚金之刑定谳,并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朱玉宸的助理庄炘睿同为被告,一审判刑三年八月,得易科罚金,二审加重改判四年六月得易科罚金之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朱玉宸、庄炘睿于二○二○年至二○二一年间,滥用Deepfake技术,移花接木合成一一九名公众人物的脸到日系AV女优色情猥亵影片,另建立「台湾网红挖面」的推特页面,供人购买、注册会员浏览影片,共赚取一三三八万余元不法所得。
一审认为朱玉宸破坏善良风俗,严重影响被害人身心名誉,但考量两人始终坦承犯行,试图与被害人和解赔偿损害,依违反个资法等判刑五年六月。
检方认为量刑过轻上诉,五名被害人强调,朱造成伤害是一辈子,至今毫无任何赔偿,请求法院从重量刑。最后二审改依违反个资法等八十三罪判应执行五年徒刑;另有卅六罪判应执行一年八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