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废料案未履约 北韩向台电求偿3亿元

▲台电除了面对核四问题,也因废料杠上北韩。(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核电议题最近火热,除了核四公投与电价问题,北韩也因核废料合约上台电!1996年台电曾与北韩拟订运送核废料的计划合约书,预计将6万桶低放射性固化废料,送到北韩平山的处置场做最终处置,北韩也为此砸钱投资。不过,台电没签约也没回应,北韩不甘再枯等,跨海委托律师蔡慧玲向台电求偿。

据悉,当年主导此案的是台电前董事长张钟潜,预计以每桶1,261美元将低放射性固化废料运到北韩,进行最后处理,此价格算是低于国际行情。但因为受到美国南韩大陆施压,加上原能会也没有核发输出许可证等种种原因,合约最后没有签成。

北韩方面则透露,该项计划在1998年宣布暂停时,台电还与北韩协议用872万7000美元美元(现约台币3亿元)拟订保留5年,才让北韩继续投资核废料用地

蔡慧玲表示,当年保留协议还没签定,双方就出现歧见,北韩希望签约付费后再安排参访,台电则希望派员参访后再签约付费,最后台电没有参访,也没有签约及付费;一直到2005年,北韩曾跨海透过行政院工程会和台电调解,但调解失败。

蔡慧玲指出,此案已经拖了16年,台电装作没这件事,发函也不理;若台电再不回应,她将代表北韩到台北地院提告,求偿金额是双方保留协议注明的台币3亿元。对此,台电回应,目前没收到相关文件,当年契约生效,合约也已过期,收到北韩正式文件后,再研究如何处理。

台电指出,当年向原能会申请核废料输出许可,原能会要求北韩的处置场提供两条坑道,先施工后再审查,北韩认为与他们的法令程序不符,因此出现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