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核四封存履约争议闹上国际仲裁 台电判赔奇异49亿元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台电今(5)日发布重大讯息核四封存后,与美商奇异公司因履约争议协商没有结果,因此向国际仲裁院声请仲裁,历经约3年审理后,台电需支付约1.58亿美元(约新台币49亿元)给奇异公司。

▲台电核四厂。(图/台电提供)

台电表示,核四计划与奇异公司之间签订「核反应器系统暨附属系统、设备服务契约,因奇异公司认为台电在2014年4月政府宣布核四计划封存后,停止支付契约款项,所产生的争议,奇异公司依契约规定国际商会(ICC)国际仲裁院声请仲裁。

仲裁庭于2016年1月成立,历经约3年审理后,昨日收到仲裁庭的最终判断结果,台电需支付约1.58亿美元给奇异公司,而奇异公司则需限期内,针对4项有瑕疵的服务及设备自费修复。台电强调,仲裁结果不影响核四资产管理,也不影响公司今年盈亏

2014年4月核四计划封存,台电暂停支付契约款项,双方产生争议,因此奇异公司提出仲裁。台电强调,暂停付款是因为奇异公司请款证明资料不完全符合契约规定,且有部分依约供应的服务及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在屡次通知后仍不承认及承诺修复,因此基于保障权益,暂停付款。

台电表示,为维护权益,在仲裁期间,倾全力对奇异公司的求偿提出辩护以及反请求,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理由。针对仲裁判断结果,台电感到相当遗憾,将研议后续因应作为。

台电也强调,将依最终仲裁判断须给付奇异公司的款项,已分别于2014年及2015年提列工程款项,并编列停工损失预算在案,对公司今年度损益并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