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名学生会干部贪污被处理,律师:贪污太小,不会受刑罚
文|老姜
高中生就滥用职权,长大后当官会变成什么样子?令人无法想象,近期,河南信阳四个高中生学生干部贪污受贿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
长沙政法报道,河南信阳高级实验中学一名学生会主席带着三个学生会干部查寝,专查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发现手机后立刻没收,想拿到手机必须缴纳300元,否则他们就会报告给老师给予处分。
这可能是年龄最小的贪污受贿了,真可谓是人小鬼大!学生成立学生会的初衷是让学生会干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协助老师管理学生,让学生安心学习,尽量少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没想到,这些学生干部却反其道而行之,玩起了贪污的游戏。
学校的做法令人可笑!律师这样解读
11月11日,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发布处理通报,通报称,网传我校有学生会干部索取钱财问题,学校立即调查,情况属实。目前,对涉事的4名学生会干部已清退出学生会,并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进一步处置。学校称将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学生会干部贪污受贿,学校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听起来令人瞠目结舌。这是多大点事啊,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有必要选择报警处理吗?听听律师怎么说。
12日上午,有记者联系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未获回应。信阳市教体局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相关情况目前正在调查当中,后续详细进展可关注官方通报。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不做回应,选择报警是否妥当?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让学校调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公安机关介入,能更加深入的调查事件的情况,他还认为,这种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难辞其咎?
“高中就开始乱用职权了?”
如此下去,这还了得?有学生透漏了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源,知情人爆料,学生会成员的确经常在校内严查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学校里规定学生不能带手机,所以学生会成员一旦发现,就会把手机没收,这是学校授予他们的权利。如果上报给学校的话,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会被处分。
学生怕被处分,只好乖乖地交钱,俗话说拿钱消灾,出了少就没事,长此以往,这些学生干部就得寸进尺,这在几年前就已经发生,只是没人敢投诉罢了。
这么多年来,学校难道毫不知情?高中不是义务教育,学生怎么样才算违规使用手机,有无标准?学生干部明目张胆地贪污受贿,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班主任和领导就一点察觉不到?这是他们工作的懈怠和失职,过于放权不去管理,才导致学生干部的肆意妄为。
律师:学生不会受刑罚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没有对这些学生干部做开除处分,只是责令他们退出学生会也没有受到其它处分,合理吗?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涉案学生会干部并非受贿罪的主体,而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如果涉事学生会干部受贿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或者其年龄不满16周岁(未达到刑责年龄),那么涉事学生会干部仍不构罪。
他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或受贿数额为3万元以上即够刑事立案标准,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较大”起点,系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2倍,也就是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刑点都是6万元。
这四个高中生干部,有无超过16周岁?学校未做具体说明,他们不可能贪污6万,所以他们不会被刑罚。对此解读,你认为合理吗?谈谈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