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躲过鞭刑!贪污7项罪名全部成立 遭判12年监禁+14.5亿罚金
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Najib Razak)涉入一马弊案的首场审判,全部7项罪名均被裁定有罪。法院28日宣判纳吉12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2.1亿令吉(约新台币14.5亿元)。
《海峡时报》报导,现年67岁的纳吉被指控利用一马公司(1MDB)的前子公司SRC International挪用4200万令吉(约新台币2.9亿元),涉犯1项滥权罪、3项背信罪和3项洗钱罪。高等法院法官当天宣判,令吉被控的7项罪名全部成立。
纳吉先前已经表示,将会向马来西亚最高联邦法院提起上诉。纳吉在法庭上强调自己清白,否认涉及任何不法行为;纳吉说,「我从未要求过这4200万令吉,我没有计划过,也没有提供给我过,没有证据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