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大马前首相「贪污洗钱7重罪」全部成立! 每项最高可判15至20年监禁

记者张方瑀/综合报导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Najib Razak)被控的第一起洗钱案,吉隆坡高等法院法官纳兹兰28日宣判1项滥权罪名成立,其他罪仍在陆续宣判中。纳吉若不服,可继续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若上诉庭依然判有罪,还可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12:20更新

经过2小时审讯,吉隆坡法庭宣判,基于辩方无法挑起合理疑点,前首相纳吉1项滥权、3项刑事失信与3项洗钱罪名全部成立;每项罪名可判监禁15至20年。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中)戴着口罩抵达法庭。(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大批纳吉的支持者身穿红衣蓝衣,聚集在吉隆坡法庭外,高喊着「hidup bossku」,力挺纳吉无罪;还有支持者企图闯入法院大厅,遭10名镇暴警察围堵。《东方网》指出,现场支持者透露,有11辆巴士全国各地载着支持者,于清晨五点就抵达法院外。

据《美联社》报导,67岁的纳吉以拚经济投资建设国家为由,在2009年创立「一马公司」与「SRC国际」(SRC International),却涉嫌于挪用、私吞资金,除了4200万令吉(约台币3亿元)以外,2011年至2014年也有超过7亿美金流入帐户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Najib Razak) 。(图/路透社

《东方网》整理指出,2018年大选国阵(BN)倒台后,纳吉也面临42项滥权、洗钱及失信控状。其中涉及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1项滥权、3项贪污以及3项洗钱,是首个在法庭审讯的案件;纳吉也是马来西亚第一位被控上法庭的领导人

纳吉在2018年7月4日和8月8日,被带上吉隆坡法庭面对7项控罪,今年4月3日正式在高庭开审,在58天的审讯过程中,控方共传召了57名证人出庭,但纳吉始终否认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