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栽赃拉扯立委「公布个资」怒提国赔…警抓错人获判免赔 原因曝光

▲黄老师在外围观看活动,却被误认涉嫌拉扯立委遭到逮捕,甚至还在记者会上以「闹事份子」被公布个资北院虽认定北市警局有疏失,却因黄老师「太晚提告」判她败诉。(图,资料照/记者罗志华摄)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反年改团体于2017年4月19日包围立法院部分民众为阻挡委员议场爆发激烈冲突,当时黄姓教师在外围观看,却遭警方错认拉扯立委邱志伟逮捕,更被列为「闹事分子」在记者会公布个资;黄老师事后向内政部警政署及北市警局等单位求偿66万余元,并要求登报道歉,北院日前判她败诉。

黄老师控诉,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北市警局组成的专案小组,明知她没有拉扯邱志伟,却于2017年4月19、20、21日的记者会上,称依照搜证将她列为「闹事份子」,并对外公布她的个资,导致她名誉工作大受影响

黄老师于审理中表示,她4月21日去中正分局时报到时,警方已确认抓错人却未对外澄清,甚至继续以她涉嫌拉扯立委等内容,对外发表新闻稿,内政部也未依侦查不公开原则监督警政署改进,害她近年来名誉受损、饱受亲友指责,向内政部、警政署、刑事局、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提出国赔,求偿工作损失精神抚慰金共66万7920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内政部表示,反年改团体冲突属社会重大案件,警方公布嫌疑人照片案由,符合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且相关新闻资料也不是内政部发的,内政部并未侵犯黄老师的权利

警政署表示,黄老师提出的「警光新闻云粉专」截图,内容并未提及黄老师的姓名,也没有公布照片;警政署认为,黄老师拿着从议员那取得的资料,控诉他们泄漏照片给媒体,但那份资料并不是警政署给的,而北市警局的作法,也符合侦查部不公开原则。

刑事警察局主张,黄老师早在2017年4月19日、专案小组召开记者会时,就已知名誉受损,却直到2019年7月15日才追告刑事局,就算提告有理,也已超过2年追诉期。

北市警局表示,他们只是适度对外说明案情,从未向媒体透漏黄老师的个资,之后媒体挖出黄老师个资,也是因她于2017年4月7日上过政论节目,且警方没有责任替她澄清,更无法主导媒体风向,若黄老师认为名誉受损,应该去找媒体求偿。

中正一分局表示,黄老师于2017年4月21日报到时,坦承企图阻挡邱志伟,警方依《社维法》移送,法院虽裁定不罚,但也没认定警方捏造事实,分局未侵犯黄老师权益;至于泄漏个资部分,警方都有遵守侦查不公开原则,且黄老师提告也已超过2年追诉期。

法院认为,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并未对外泄漏个资,中正一分局在黄老师做完笔录后,已没在后续文件中指她涉嫌拉扯邱志伟,并未捏造事实侵害她的权利;既然警政署并未侵害黄老师权益,内政部自然也没有因怠于监督,而使黄老师受害。

法官勘验警方录影片中仅见黄老师在人群内推挤、并遭到警察劝诫,北市警局却于2017年4月19、20、21日记者会中,毫无根据地指黄老师涉嫌拉扯邱志伟,甚至提供媒体黄老师的照片、泄漏年龄及部分姓名,确实是以错误事实侵害她的名誉;但黄老师于2017年4月19日,看到自己照片被公布,21日去中正一分局得知警方认错人,应已知权利遭到侵害,却直到2019年5月13日才向北市警局提出国赔,已超过2年追诉期,判黄老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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