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渴…鼻要」肉包包娇喊遭干爹硬上 律师傻眼:自愿的吧!
▲实况主肉包包表示,第2次是「被迫」。(图/翻摄自肉包包IG)
实况主「肉包包」自爆和干爹发生2次性关系,第一次是意乱情迷、糊里糊涂,第二次是「被强迫」。对此,宇轩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廖芳萱接受《ETtoday新闻云》采访时表示,用客观状况来看,女生第2次还「自愿单独」约干爹出去,有投怀送抱的嫌疑,「但真的是被性侵的话,那男生就犯下妨害性自主罪。会吃上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肉包包16日在男友陪同下,亲自开直播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第1次与赞助8万元的「干爹」单独出去看电影时,刚好正值生理期,结果太不舒服就被对方带去开房间,「意乱情迷、糊里糊涂地」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她回去后越想越难过,再单独约干爹出来当面说清楚,听到对方建议「开房休息」,她怕惹怒就跟着前往,一进门就被脱衣硬上,发生2次性关系。
对于肉包包、干爹爱恨纠缠的复杂性关系是否违法,廖芳萱表示,肉包包在没有喝酒的情况下,有清楚意识与干爹开房间,而且「意乱情迷」4字,本身带有自愿性的意图,第一次性关系是你情我愿,干爹没有触犯嫌疑。
而肉包包声称,第2次是「被迫」性关系,被硬上一直哭、一直抗拒喊「鼻(不)要」。对此,廖芳萱认为,肉包包第2次是自愿单独约干爹出去,是有可预期性、投怀送抱的嫌疑,「倘若真的是被性侵的话,肉包包在被迫得情况下,身上应该会有些伤痕等挣扎痕迹,女方就得拿出验伤单指证那位加害者。」
廖芳萱也说,法院也会看受害者被性侵后心理上反应变动,还有看女方是否有向旁人诉说等证据来判决,「男生若是罪证属实,就是犯下妨害性自主罪,会被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缓刑、不能易科罚金。」
▲文字渲染度更快,妨害名誉罪更重。(图/翻摄自TWITCH,下同)
肉包包出来自曝后,干爹18日会开直播说明否认,「第一,跟我去3次房间,事后说我强迫威胁她,我是不相信啦!你们自己想想就好;第二,开台说只给订阅的人发言,这不就是专业的讨拍文吗?也不敢跟我对质啊!」
蛋饼薇涵粉丝专页就PO出「梦到的30分钟故事」,干爹本人也在下方留言,「我干脆把对话纪录都给你故事更完整」,同时曝光了对话纪录酸肉包包:「自己说很渴,进房说我强迫威胁!我也只能笑笑的释怀。」而这其实只是撷取的对话纪录,在他现身打脸时就曾说「这礼拜我会开台让你们看完整版的对话纪录」。
廖芳萱表示,干爹可以自行举反证「通话纪录」,像是肉包包发生性关系后有无主动示好、打电话等举动,事后有没有快乐的情绪,男生可以提告女生诬告、妨害名誉2罪,「而且女生直播上有举出对话等文字,妨害名誉罪会更加重,会从1年以下变成2年以下有期徒刑,诬告罪成立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