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飛行傘納管 最快年底上路

花莲县府订立飞行伞自治条例,对业者经营订出规范,违规可处1万到10万元罚锾。本报资料照片

花莲去年发生飞行伞坠伞死亡意外,县府参考中央及宜兰、屏东管理作法,订「花莲县无动力飞行运动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违规可开罚3千到10万元,若议会审议通过,年底可实施。

草案共27条,明定起飞场域设置规范、设施,以及保险等相关安全作为,也要求业者须取得经营许可,并订立发生事故时的处理流程。

花莲县教育处指出,花莲有5家业者,占全国三分之一,前年发生事故后,县府清查5家全无经营许可,停业至今。5家都提申请,其中3家正在补资料或审查中,2家在县府要求依据审查意见修正计划后,受到土地及空域限制,未再申请。

宜兰县头城镇外澳沙滩飞行伞盛行,每年参与人次约8千到1万人,无动力飞行运动管理自治条例2021年10月发布,规范业者申请许可、专业资格、场地与设备等,违规裁罚金额也是3千到10万元。教育处体育保健科指出,自治条例上路3年,去年5月开出一张罚单,业者没有飞行许可,已罚3万并勒令停业。宜兰现有一家业者获经营许可,县府会定期访视,确保人员、场地与设备状况无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