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农业资材补助开跑 每公顷补助1800元额度兑换农用肥料

花莲县今年度农业资材补助3月2日至31日开放受理,每公顷耕地可补助1800元额度,兑换所需农用肥料,符合补助资格农友可至土地所在的乡镇公所申请;图为农用肥料示意图。(罗亦晽摄)

花莲县是农业大县,花莲县府为改善农业生产环境,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保障农民直接收益,达到农业经营永续目的,今年度农业资材补助3月2日至31日开放受理,每公顷耕地可补助1800元额度,兑换所需农用肥料,符合补助资格的农友可至土地所在的乡镇市公所申请。

花莲县府农业处表示,农业资材补助自3月2日开始受理申请,至3月31日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预计11月展开发放作业。凡设籍于花莲县且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种植作物之农民,每公顷耕地将补助1800元额度(非现金补助),供农民兑换所需农用肥料,帮助农民提领购买所需的农用生产肥料。

农业处提醒,请符合补助资格的农友,于受理申请期限内,携带身分证明文件正本、印章及土地相关证明文件,至土地所在的乡(镇、市)公所申请,如若有任何疑义可迳洽各乡(镇、市)公所或本处农政科查询。

农业处说,部分申请农友为非土地所有权人,申请的土地如涉及承租国有土地时,应依照契约规定,避免转租、转让等违法情形,受理公所如认有必要时,得指定申请人检附相关文件,而未携带证明文件者,应于申请补助期限截止前补件,未补件者将无法申请农业资材补助。

此外,农业处指出,依「花莲县农业资材补助办法」,如有非法占用公有土地、参加当年度「对地绿色环境给付计划」申请特殊耕作困难地区补助有案或参加造林计划、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之土地,将不列入本计划补助范围。而参加当年度任一期作「对地绿色环境给付计划」办理绿肥景观作物及其他生产环境维护给付休耕者,依面积核给1/2补助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