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登录办法比欧盟宽松百倍 环团:替进口商省成本

化学物质登录中心开张。(图/翻摄环保署网站)

公民突击队综合报导

环保署发布的「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登录办法」在11日生效,却被发现须提交危害与暴露评估的化学物质吨数级距过于宽松,不但与国际相差百倍之多,也只提列10公吨以上确定会诱发癌症的CMR一级物质才须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忽视其它具有生物累积性、急毒性等具有潜在风险并可能污染环境、危害人体的化学物质。环团质疑,不禁让人质疑政府到底是要为民众把关,还是替进口商省下评估成本

即日起凡在台湾输入或制造化学物质者,必须依照化学物质特性及吨数,缴交相关物质资料,作为未来评估、控管依据。环保团体地球公民基金会、看守台湾协会绿色和平基金会和环境法律人协会指出,办法中仅规范制造或输入超过1000公吨以上的化学物质,以及10公吨以上、经证实确定会致癌、致基因突变、致生殖毒性的CMR(Cancinogenic Mutagenic and Reprotoxic)一级物质,才须提交包括危害评估和暴露评估等安全评估报告。

环团进一步谈到,台湾化学物质使用现况大都是少量但多样(约9万多种),放大为1000公吨门槛结果,不仅不符合实际现况,也让绝大多数的化学物质皆不需附上这二项安全评估报告,如此一来,进口商可以省下高额的评估测试成本,赔上的却是民众的安全与环境的健康。

环团还提及,早在「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登录办法」修订时,他们曾多次要求 环保署调降提交危害与暴露评估的吨数门槛,至少与欧盟规范的10公吨限制接轨,但最后仍一意孤行,仅回应未来将与劳动部即将公告的新化学物质登记办法与其他相关规范并行,也就是10公吨以上的新化学物质、和部分指定为危害性的既有化学物质,需缴交相关安全评估报告给劳动部进行审核,等同将为民众与环境担任守门员责任推给劳动部。

由于目前欧盟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法规中,要求化学物质超过10公吨者,就须提交包括危害与暴露评估在内的化学物质安全评估报告,全面保障环境、劳工、与大众的健康安全。环团认为,这突显国内法规过于宽松,在管理上想便宜了事,其它具有潜在风险的化学物质都推托给劳动部,恐让化学物质滥用事件一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