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接軌國際趨勢 擬擴大列管PFAS、壬基酚

环境部今天预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学物部分条文草案,包含扩大PFAS列管项目357种;另外限制工业用清洁剂不得使用40种壬基酚及相关化学物质。草案修正后对相关化学物质列管已接轨国际。

环境部今天预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部分条文草案,列管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全氟辛酸及其盐类与相关化合物共357种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er and polyfluoroalkylsubstances, PFAS)为毒性化学物质;并增列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化学物质种类,修正其运作事项管制相关化学物质。

环境部化学物质管理署评估管理组长林松槿告诉中央社记者,PFAS部分,因为具有不易分解及生物累积等特性,有危害生物体健康的疑虑,去年已经列管5种,今年配合联合国斯德哥尔摩公约滚动修正,因此增列357种,也代表国内列管PFAS项目已接轨国际管理趋势。

另外,在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部分,林松槿解释,常见的用途是在工业用的清洁剂及树脂等制程,但国际间已有研究,长期接触可能会干扰内分泌,因此参考欧盟、美国规范加强管制,同时增列12个壬基酚及28个壬基酚聚乙氧基醇不得用于工业清洁剂;另外工业用制程国内原管制浓度为5%,下修至0.1%。

林松槿说明,上述化学物质目前都有可替代品,未来公告列管后,会给予既有运作业者1年至1年半施行缓冲期;若仍发现违规,最高可处新台币100至500万元罚锾,若致人于死另有刑责。

林松槿表示,目前仍在草案预告期间,预告期满后会进入法规制定作业,预计明年农历年后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