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修正放流水標準 事業廢水氨氮管制總量提升至92%

环境部今天预告修正「放流水标准」,增订或加严氨氮、磷、铜及自由有效余氯等项目的管制,预计事业废水氨氮管制总量可由80%提升至92%,并减少高浓度磷排入水体之负荷,及持续降低特定流域铜浓度等。图/水保司提供

环境部为维护水体品质与推动污染物减量及管制,今天预告修正「放流水标准」,增订或加严氨氮、磷、铜及自由有效余氯等项目的管制,预计事业废水氨氮管制总量可由80%提升至92%,并减少高浓度磷排入水体之负荷,及持续降低特定流域铜浓度等。

环境部水质保护司长王岳斌表示,自2011年起放流水标准增订晶圆制造及半导体制造业等13类对象氨氮管制以来,已具相当污染削减成效,但未管制氨氮事业中,制革业、印刷电路板制造业、屠宰业、肉品市场以及医院、医事机构等废水氨氮排放总量仍相对较高,由于有纳入管制需要,因此增订放流水标准氨氮管制,事业废水氨氮管制总量可由80%提升至92%。

王岳斌另指出,国内磷物质管制仅适用于排放于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对象,故参考国外管制情形,并考量部分业别高浓度磷废水排放将影响水体或造成水体优养化,因此先针对磷排放浓度较高且具循环使用潜势的晶圆制造及半导体制造业、光电材料及元件制造业、科学工业园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等对象增订其放流水标准总磷管制。

此外,环境部表示自2017年起推动一定规模以上金属相关产业、科学工业园区、工业区、石油化学专业区等加严放流水标准铜管制限值,考量部分流域铜的水体分类水质标准达成率较低,为提升水体品质及促使业者能推动铜的资源化,故针对前述对象与原未达一定规模金属相关产业,分别进一步加严放流水标准铜管制限值。

王岳斌说,另为避免医院、医事机构与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统过量加氯,导致余氯过高或产生消毒副产物,危害水生生物,本次修订也增订放流水标准的自由有效余氯管制,排放限值不得超过2mg/L,但为因应传染病防治或特殊卫生清洁消毒需求,得不适用本标准。

王岳斌强调,若有技术困难或涉及工程等改善措施者,得提出放流水污染物削减管理计划以延后管制施行日期,而环境部正推动废水处理新技术研发及推广,对于有意愿采行资源化及低碳化等技术且符合资格者,也可提出示范案场补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