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定要知道!德勤商務法律提醒婚前規劃三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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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商务法律事务所律师专家群3日针对婚姻议题指出,搞懂「生效关键、财产规划、婚前协议」三大重点,两人才能共筑的美好婚姻。

德勤商务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游意中表示,台湾目前结婚制度采「登记婚」,双方须以书面、二人以上证人签名,并向户政机关办理登记才能生效。

若双方因长期在国外工作或旅游,更甚者,因其中一方为外国籍,选择在国外举办婚礼并登记结婚,此时婚姻效力如何认定?游意中表示,依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之规定,尚区分为婚姻成立及效力,分别依各该当事人的本国法、夫妻共同的本国法。

值得注意的是,结婚方式依当事人一方的本国法或依举行地法有效,仍为有效。所以,纵使未于台湾办理结婚登记,台湾也承认此婚姻有效,双方宜尽速补办结婚登记,以降低争议。

至于财产部分,德勤商务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林光彦说明,若夫妻没有签订契约约定夫妻财产制,将适用「法定财产制」,将夫妻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于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时,婚后财产成为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的计算范畴。因此,如何区分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是实务上的重要议题。

原则上,一方在婚前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均属于该方婚前财产的范围,但若法院综合衡酌婚姻存续期间之家事劳动、子女照顾养育、对家庭付出的整体协力状况、共同生活及分居时间的久暂、婚后财产取得时间、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而认定剩余财产差额平均分配有失公平的部分,法院得调整或免除其分配额。

林光彦举例说明,一方婚前购置房屋,但婚后由另一方共同缴纳房屋贷款、负担装潢费用,若未来婚前购置房产的一方方主张剩余财产差额分配时,法院可能因此调整或免除分配额。如欲确保双方于婚前、婚后财务独立,则可考虑采用「分别财产制」,使双方婚后仍可各保有其财产的所有权,但应留意分别财产制除应书面签署分别财产制契约书外,也应向法院声请,完成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

德勤商务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陈盈蓁提醒,婚姻涉及法律、财产及家族之间的复杂关系,想「婚」的人可考虑签订婚前协议,透过事前讨论婚姻中可能面临的各项议题,寻求共识、降低潜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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