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应限定一男一女」获20立委连署 幸福盟吁勿偷走人民的公投结果
去年公投第十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同意票数为7,658,008,且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依公投法规定,该公投案通过。幸福盟今(19日)表示,立法院应依公投结果增订相关法律条文,更呼吁「这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的立法原则创制公投案,立法委员应依人民的意志立法,切莫偷走人民的公投」。
幸福盟理事长曾献莹指出,今天立法委员黄昭顺将提「民法中新增婚姻应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结合」草案。黄昭顺表示,婚姻由一男一女结合是主流民意,因此呼吁一定要按照公投结果来修正主张立法院的法案该怎么走,如果连这么部分都无法做到,去年排队台这么久、以及这700多万的人民该怎么交代,希望立法回归民意,让民意在立法中展现出来。
黄昭顺也说,此次法案连署横跨各党派20位委员连署,该草案内容为在民法972条新增第2项,「婚姻,应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结合」,修法后除了原本的「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规定外,将更清楚载明我国民法婚姻规定为一男一女的结合,也落实去年爱家公投的第十案结果。
▲黄昭顺说,我国民法婚姻规定为一男一女结合,应落实去年爱家公投的第十案结果。(图/记者崔至云摄)
曾献莹也说明,本次提出的草案内容与公投主文一致,且在民法中增订条文,符合公投意旨,应较无争议,依公投法第30条中规定「经创制之立法原则,立法机关不得变更」,立法委员不应依个人喜恶而反对依公投结果修法的提案,也呼吁全民睁大眼睛看,看到底是那些委员偷走人民的公投结果,幸福盟也将公布这些反对民法新增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委员名单,让全民知道这些委员的作为,幸福盟也呼吁委员们珍惜人民的公投结果,勿破坏我国民主制度,遗臭万年。
曾献莹最后表示,法案提出后,希望立院迳付二读,并在5/24前尽速三读通过,虽然民法现行规定已经是限定在一男一女,但经过此次修法可以更清楚的载明民法婚姻规定,而同性共同生活相关规定另以专法制定,是全民公投的共识,盼望立委们能回应民意,落实爱家公投超过700万同意票的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