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媒合7成违法 移民署吁勿轻信网路广告

立委罗致政(见图)28日举行记者会指出,私人跨国婚姻媒合业者违法经营及非法刊登广告情形十分猖獗,违法婚仲泛滥的现象造成假婚媒真诈财的情形难以杜绝,要求相关主管机关应予以正视。(陈信翰摄)

民进党立委罗致政今举行记者会指出,目前跨国婚姻媒合案件中,只有不到10%的比率是透过经内政部移民署立案监督、管理合法婚媒协会所媒合的案件,有超过7成以上都是透过违法私人媒合业者媒合,违法婚仲泛滥的现象造成假婚媒真诈财的情形普遍,民众权益难以保障。

罗致政表示,《入出国移民法》第58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于广告物、出版品、广播电视电子讯号电脑网路或其他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国婚姻媒合广告。但在脸书社团或LINE等社群软体上,仍充斥许多违法婚媒广告,而移民署统计2009年到2017年为止,裁罚违法婚媒案件仅459件,显示取缔上力有未逮。

因非法婚媒仲介受害的李先生现身说法表示,他在脸书社团中看到苗栗方姓仲介贴出越籍配偶的广告,与仲介洽谈后签了合约、付了26万,仲介也承诺会带他去越南提亲,但到了越南都没有见到照片内的女子。后来仲介另安排一位越籍女子与他结婚,回台后不到30天女子竟跑回越南,但仲介置之不理,人财两失后才知道仲介有分合法跟非法。

移民署移民事务组长李临凤表示,根据法令规定,跨国婚媒不得广告,也不得要求期约报酬媒人费),目前有35家合法婚媒仲介业者,民众可先查询内政部合法许可单位,不要轻易相信网路上的广告。李临凤也指出,资讯公开也非常重要,因此移民署同意合法婚媒协会挂招牌、在官网部落格公开服务内容,唯一限制是不能放「美女图」,因为婚姻不是商品,只是希望透过公开资讯让有意媒合的人有机会认识、培养感情再走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