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柜车撞分隔岛驾驶甩车外亡 家属质疑过劳害命 结局出炉

高雄郭姓货柜司机2017年3月出班时车祸身亡,家属怀疑是过劳导致心脏病发害命,对郭男公司养工处求偿539万元。法官认为,心脏病难认定与职灾有关,郭男体内也验出感冒药成分,不排除服药精神不济肇事,判全案免赔。(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郭姓货柜车司机2017年3月出班时不慎擦撞分隔岛、摔出车外身亡。家属怀疑货运公司排班过劳导致他心脏病发,养工处道路设计疏失害命,求偿539万元。但高雄地院查出郭男体内有感冒药成分,不排除服药精神不济肇事,养工处道路设计也符合规范,判全案免赔。

郭男2014年起受雇于某运输公司,被派遣至另一家交通运输公司担任货柜车司机。2017年3月7日中午,郭男驾驶货柜联结车从小港区沿海三路往南星方向行驶,准备进入108码头进行交柜作业,在道路几乎直角的转弯处、后轮擦撞分隔岛,导致车体翻覆。郭男当场车内抛飞,身体多处骨折、出血,送医抢救不治。

郭男3位子女控诉郭男出车祸是长期每日10小时超时工作、引发脑血管及心脏肥大等职业灾害疾病,加上道路坑洞、狭窄,导致意外害命,向劳工局劳检处检举2家公司违反劳基法,也向养工处提国赔,3人共求偿539万元。

交通运输公司指郭男身亡前一天有感冒求诊纪录,明知身体状况不佳还开车,是危险驾驶。家属所指职业疾病,郭男先前早有20多次就医纪录,显见非职业影响

养工处强调,事发地点事前并无修补或新铺的状况,道路宽度3.25公尺也符合规范,拒绝赔偿。

法官查出,郭男生前确实有每日12小时的超时工作纪录,但不能认定其与脑血管及心脏肥大疾病有关联依法医解剖报告书判断,郭男体内验出感冒药,不能排除因服药导致精神不济而肇事的可能,判定该车祸属意外事件,判公司及养工处免赔,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