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险、车险未依费率计算保费 旺旺友联产险遭罚240万
保险局今天(19日)宣布,旺旺友联产险在商业火险跟汽车窃盗损失保险,未依送审费率计收保险费,加上其他缺失共7项,对旺旺友联共开罚240万元与4项纠正。
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表示,旺旺友联在检查局一般金检时,被发现7项缺失。其中被查到承保巨大保额商业火灾保险所附加的天灾保险,及汽车窃盗损失保险,没有依送审费率计收保险费,针对此项开罚60万元。
王丽惠说明,旺旺友联在商业火险部分,被发现在计算费率时,没有考量建筑等级,有低估的状况,在衡量计费标准时有重复考量一些赔偿因子;车险部分,因配合车商推出窃盗险专案,却没有依照送审费率计收保费。但保费金额偏差不大,且目前旺旺友联已卖出的有效保单不受影响,请保户放心。
此外,检查局也查出,旺旺友联在办理汽车保险收费作业上,支票兑现日未符规定。依规定如果拿支票缴费,支票兑现日要在保险生效日2.5个月到期内,确保产险公司的清偿能力,但旺旺友联有超过期限的情况,属于收费出单缺失,且这已经是累犯,2017年就已经罚过一次,因此加重罚锾120万元。
另也查出旺旺友联在伤害保险理赔上,有未依规定给付延滞利息、逾期给付延滞利息,及办理车险理赔作业时理赔项目重复计算,对此项也开罚60万元。
而针对较小缺失,包括办理利害关系人交易对象建档作业未完整;逾期应收退保佣金未依规定提报董事会决议即迳行办理转销;未能适时检核出被保险人属美国政府认定的疑似洗钱黑名单人士;未订定集团内资讯分享政策及程序等,也给予旺旺友联4项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