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业8日起未自主安全检查、拒查核 最高罚9万元

交通部今(6)日公告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货运业8日起未自主安全检查、拒查核,最高罚9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2年前台铁3198次区间车,行经高雄市楠梓区屏山巷,撞及1辆卡在平交道的联结货车,造成6人受伤,事后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调查,发现该货车公司从未曾办理安全教育训练,也未如实填写每月的自主检查表。交通部今(6)日公告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明订货运业应备置平时管理资料及自主检查表,平时自行确实检查,并提供详实资料配合公路主管机关定期安全考核,若未落实可开罚9千到9万元。新制预计12月8日上路。

2019年4月10日台铁一列3198次北上区间车于高雄市楠梓区屏山巷1号「东南水泥公司」旁的屏山巷平交道,撞及1辆联结货车,列车上1名司机员及4名乘客受到轻伤,其余人员均安,另1名道旁保安人员受轻伤。

运安会将该事故列为重大铁道事故立案调查,发现事故车辆所属的汽车货运行有安全防卫宣导教材,但公路总局后续考核时却发现业者从未办理行车安全教育训练,也没有按规定每月填写自主检查表。运安会据此建议修法,赋予主管机关查核业者的公权力。

由于过去查核时业者未必配合提供资料,此次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4条,明定货运业应设置平时管理资料及自主检查表,平时自行确实检查,并提供详实资料配合公路主管机关定期安全考核;自主检查表格式,则由交通部订定。将来若业者未落实自主管理,就可依公路法第77-1条开罚9千到9万元不等。